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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討會議】112.11.10 112年度下半年臺北場次-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法院判決案例研討會4
https://www.chinesenpo.org.tw/ 中華非營利組織發展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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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家踴躍報名,目前報名正取及備取皆已額滿!歡迎明年度再來報名研討會,謝謝~

112年度下半年

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法院判決案例研討會

-臺北場次-

 

一、 計畫目的:

(一)近來社會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案件不斷出現,且年齡層也一直向下漫延,為瞭解個別案例的司法問題,提供發展性、介入性及矯正性之輔導,協助個案能有適當成長與適應社會。

(二)透過法院判決之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案例,邀請司法院及相關法院之法官,凝聚對相關議題之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調查處理達成共識,避免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爭議判決之發生。

(三)課程中加入今年(112年)初完成「四法聯防」的修法,分別從「刑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等法律認知。

(四)針對數位科技發展帶來的威脅,「數位性暴力」成了新興性別暴力與性別歧視議題,爰此增加輔導人員對數位性暴力的相關知能以協助數位性暴力的被害人降低傷害。

 

二、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二)主辦單位:中華非營利組織發展協會

(三)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中正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三、 活動日期:112年11月10日(星期五) 09:00-16:00

 

四、 活動地點:中正社會福利服務中心7樓多功能活動室

 

五、 活動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207號7樓

 

六、 辦理方式:

研討會以1日(6小時)之課程為原則,包括:邀請有處理性別暴力防治、跟蹤騷擾防制法之法官進行專業講座分享經驗(150分鐘*1人)、蒐集法院判決之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案例進行討論(120分鐘*1人)、邀請有處理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社政、司法之專業人員進行討論、綜合討論與座談(60分鐘*1場)。

 

七、 參加對象:參加人員以80名為原則,參加資格如下:

(一)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專家學者及團體

(二)中央各部會及所屬單位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及相關行政人員

(三)全國各地方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及相關行政人員

(四)全國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及相關行政人員

(五)全國各地方相關社團負責人代表、社工員、輔導人員

(六)司法人員

(七)對議題有興趣之教師、公務人員

 

八、 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2年11月6日(一)止額滿為止。

 

九、 報名方式:

(一)透過發文轉知全國各司法機關、各教育機關、各地方政府、相關民間團體報名參加。

(二)採網路線上報名,請至本會網站www.chinesenpo.org.tw點選「活動專區」「性侵害性騷擾專區」→「112.11.10 112年度下半年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法院判決案例研討會」進行報名,謝謝。

 

十、 注意事項:

(一)完成報名手續後,若因故無法參加,請於活動前一周以電話或E-Mail通知取消報名,讓候補名額能遞補參與。

(二)聯絡人:翁秘書,電話:(04)2481-1717

(三)錄取名單於報名截止日後,寄送至您提供之電子信箱。

(四)行前通知於活動前三天,以電子郵件及簡訊寄送。

(五)未出席者恕無法提供講義及代取講義。

(六)為響應環保,落實愛護地球理念,活動餐點以蔬食便當提供與會來賓。

(七)請務必攜帶筆、環保杯、環保筷與會,謝謝您的合作!

(八)參與研習者,將發予研習時數條,並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登錄

(九)本活動一律免費。

(十)本計畫奉核可後實施之,如有未盡事宜,得依實際情形修正之。

 

十一、交通訊息:

公車:

*  搭乘市公車1、242、568、624、907、藍28到「和平中華路口」下車,走路3分鐘約200公尺可抵達。

*  搭乘市公車12、20、212、202、223、246、250、260、307、604、667、670、671、673、中山幹線到「聯合醫院和平院區」下車,走路6分鐘約400公尺可抵達。

捷運:搭乘捷運新店線到「小南門站」2號出口,走路10分鐘約650公尺可抵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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